岳塘法院:调解员话说物业纠纷调解
2021-02-07 09:07:3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岳塘新闻网 | 编辑:郭璇 | 作者:刘倩 刘泽佳         

岳塘新闻网2月7日讯(通讯员:刘倩 刘泽佳)“1月底,某物业公司给我们送来了一面锦旗。虽不是第一次收到锦旗,但仍然感到自豪和欣慰,自己所做的事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。”岳塘法院特邀调解员江一虹说道。

2020年12月18日,江一虹一大早到办公室,桌上放着某小区的18起物业纠纷案卷。她认真地把所有材料看了一遍,根据矛盾焦点进行分析归类。该小区曾经是某单位的小区楼梯房,房屋年代久远,现在的小区住户与当年相比有很大变化,大部分房子已经易主,有的是租户,有的是则是买了二手房搬来的,原单位住户多是退休人员居住在此。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每平米6角。该物业公司在这个小区服务了一年后,合同期满就撤走了,因此形成了部分业主欠费的事实。此次,物业公司起诉的18户中有6户基本信息不明确,联系方式也不清楚。

为进一步了解案情,有理有据地说服当事人,江一虹接手这批案件后,联系了小区原所在单位的相关领导及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,跟他们说清楚收缴物业费的重要性,取得他们支持,他们给予了充分理解和帮助,提供了一部分原先没有的情况和电话号码等。在他们的帮助下也收清了两户的物业管理费。

江一虹联系的第一户业主,是一位80岁左右的退休老人,因女儿在湘潭工作,自己从外地来此买房居住养老。江一虹刚开始表明身份说明事由,老人家则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,邻居养狗干扰生活、楼道大门没有修好等。江一虹仔细倾听老人的想法,逐一就老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说明,并且把关于收缴物业管理费的政策法律一并告知老人。老人其实并不是不交物业费,只是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服务项目不够了解,心里有些小情绪。在随后几次电话联系中,江一虹了解到老人曾是国营单位职工,有良好的思想基础,给他耐心解释清楚后,老人表示愿意来法院交清费用。得知老人年龄偏大、腿脚不方便的情况后,江一虹便与物业公司负责人一起上门收取费用。老人很配合和理解调解工作,后续还提供了房产信息资料。

这批案子中有几户业主所欠费用金额较大,物业公司也曾试图协调,但部分业主态度强硬协商无果。江一虹掌握大致情况后与他们联系,她先耐心地阐述法律规定,告知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他们的义务,然后多次向他们宣传诉前调解的优势。有些户主在江一虹的调解下把所欠物业费都一次交清了;而针对户主把房子租给租户,约定物业费由租户承担,但租户未及时缴纳的这种情况,江一虹则跟户主讲清政策,户主也很配合一起上门做租户的工作,促使租户交清费用。

当调解员三年以来,江一虹调解了不少物业纠纷案件,她发现物业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条例宣传不到位、物业服务打折扣、业主交费随大流等问题导致,业主对物业公司没有监督和约束的具体措施,一旦发生纠纷就以拒缴物业费来对抗物业公司。在此,她呼吁大家遇到此类问题时,多换位思考,多了解相关物业管理规定,遇事走正常途径维权。她相信随着社会发展、法律普及和群众素质的提高,今后此类物业纠纷会越来越少。

(江一虹,女,检察院退休干部,2017年受邀成为岳塘法院特邀调解员,至今调解案件200余件。)

责编:郭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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